
3月23日,我校在科研楼108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三次(扩大)学习会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。党委书记(督导专员)周俊主持会议并讲话,党委副书记、校长罗方承等领导班子成员出席,各党支部书记和各中层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。
会议集中学习了《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》中“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”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”“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”等三个专题内容。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《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》。
会议指出,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,深刻回答了“政绩为谁而树、树什么样的政绩、靠什么树政绩”的重大问题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的生动实践,为全党树立了光辉典范,对广大党员、干部具有很强的教育启发意义。
会议强调,民办高校的政绩观必须牢牢建立在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”的初心使命上,体现在立德树人的成效上,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质量上,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上。必须坚持公益性导向,处理好“经济效益”与“社会效益”的关系;坚持以生为本、以师为尊,处理好“显绩”与“潜绩”的关系;坚持高质量发展,处理好“当前”与“长远”的关系;坚持实干担当,处理好“干净”与“干事”的关系。
会议强调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,关键在于落实。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,有机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、各方面,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。
会议要求,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宗旨意识,坚持实事求是,勇于担当作为,以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境界和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的担当,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、历史和师生检验的业绩,奋力谱写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。
会上,机关党支部、智能制造与装备学院党支部、经济管理学院党支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。